宜昌长阳最新发布,失业保险金调整政策及通知详

宜昌 更新于:2025-05-04 23:53
  • 西门大少

    关于宜昌长阳最新发布的失业保险金调整政策及通知,以下是一般性的详解,具体政策请以当地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 调整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提高失业保险金的待遇水平,宜昌长阳对失业保险金进行了调整。
    ### 调整内容
    1. "调整标准":根据长阳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以及失业人员的生活需求,对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进行了上调。
    2. "调整范围":本次调整适用于长阳范围内所有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
    3. "调整方式":失业保险金的调整采取定期调整的方式,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 申请条件
    1. "参保资格":失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2. "失业状态":失业人员必须处于失业状态,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3. "领取资格":失业人员需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 办理流程
    1. "失业登记":失业人员需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2. "申请领取":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3. "审核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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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柯野史

      宜昌长阳失业保险金调整通知

      一、调整时间

      自2024年2月1日起,我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68元上调至1620元,较之前每月增加252元。2—3月份失业保险金调标差额将于4月底前补发到位。

      二、具体标准

      根据参保年限确定。计算方法为缴费年限(足年)*2+1,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缴费记录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每次领取最长时限不能超过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满足两个条件 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12个月)。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辞退等情形)。

      四、申请方式

      1.通过手机鄂汇办APP:

      鄂汇办登录首页服务专区一事联办申领失业保险金选择参保地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2.通过电脑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

      (1)http://zwfw.hubei.gov.cn/进入首页,点击“返回首面”首面最上端的“一件事一次办”救助栏目下申领失业保险金后续按流程操作即可。

      (2)http://zwfw.hubei.gov.cn/进入首页,点击“特色服务”右边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进入“社保网上申报”办事大厅,点击“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待遇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个人)”,后续按流程操作即可。

      3.通过手机支付宝APP:

      市民中心社保社保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参保地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4.通过手机微信APP:

      我服务城市服务办事大厅社保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我的社保卡失业就业和劳动人事服务失业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

      5.通过手机电子社保卡APP或微信小程序:

      认领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参保地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6.通过手机12333APP:

      进入首页“服务”栏目,点击“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后续按流程操作即可。

      7.通过电脑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进入首页,点击“失业保险”页面“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后续按流程作即可。

      8.线下窗口

      若不会线上申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县政务中心一楼申请。

      五、特别提醒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遇以下情形的,本人或家属须及时告知所属社保经办服务机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3.应征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6.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失业人员可通过拨打电话0717-5333255及时联系告知待遇发放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业务。

      对未及时申报导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核实后,将责令退还,其失信记录将被纳入社会诚信系统。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将由相关部门责令退回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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