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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流程与指南详解如下:
一、报销范围
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报销以下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1.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 2. 急诊、抢救、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 3. 特定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费用; 4. 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
二、报销条件
1. 参保人员必须在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 参保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住院登记手续; 3. 参保人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证件。
三、报销流程
1. 就医: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2. 结算:参保人员在出院时,需按照规定结算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结算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证件。
3. 报销申请:参保人员持以下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1)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2)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医疗费用结算凭证; (3)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明细; (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
4. 受理审核: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提交的报销申请举报 -
宜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一、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渠道: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
线下办理渠道:宜昌市民之家一楼B区1B02窗口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
二、适用对象
参加宜昌市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门诊、住院就医后因故未直接结算,现金结算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
三、办理流程(湖北政务服务网)
1、打开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找到注册登录。

图源:宜昌医保(下同)
2、选择个人登录。

3、登录后返回首页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点击进入。

4、找到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点击进入,再点击“立即办理”。

5、根据参保地,选择办理区域。
宜昌市本级参保职工,选择宜昌市后请直接点击下一步,县市区参保人员请选择具体参保地。
阅读办理须知,点击“立即填报”。

6、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以及需要办理的业务,点击“网上办理”,预检后进入智能填表页面填报相关信息,然后上传附件材料,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



7、提交完成后,可通过个人专属空间(用户空间),点击“我的办事”,查看办件进度。
四、温馨提示
1、已在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结算报销过的医疗费用,不能申请报销。
2、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医保部门会对申请信息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会通知申请人提交(或邮寄)相应的报销资料到指定的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留意短信通知和网上的办事结果,未按通知提交相应报销资料的,医保部门无法完成费用报销业务。
3、参保人如有其他补充保险报销的,请在向医保部门提交报销资料前自行留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4、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报销,而手工报销按参保地支付范围及标准进行报销,因执行的报销目录范围不同,联网结算和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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